农机补贴补什么?补多少?怎么补?帮你梳理这些内容

最后编辑时间:2023-07-09 15:11:52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明确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标志着我国农业机械化进入依法促进的全新时期,也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

  紧紧围绕中央农业战略需求确定补贴范围,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不动摇,将粮棉油糖等主要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重点机具全部纳入补贴范围。

  坚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将推广农业绿色增产技术所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所需等机具纳入补贴范围。支持开展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区域由2012年的11个省逐步扩大至全国。

  适应农业结构调整需要,于2016年起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实施区域由最初的3个省扩大至全国,在19个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

  科学处理促进发展与兼顾公平的关系,合理确定补贴标准。政策实施初期,补贴标准主要按农机价格一定比例确定。

  2008年起实行定额补贴,主要按照不超过全国或省域内同类农机产品市场均价的30%测算补贴定额,切实减少对市场的影响。

  充分考虑边远贫困民族等特殊特定区域农机物流成本高、价格贵的实际,支持西藏和南疆地区开展差别化试点,允许按当地农机市场均价的30%足额测算补贴定额。

  切实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自主选择权,不断提高购机农户满意度。逐步形成“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方式。

  农民由差价购机逐步转为自主购机,市场主体地位得以充分尊重,议价自主性大为提高;确定补贴对象由初期的摇号抓阄过渡为“按需申请、应补尽补”,购机农户不再面对“一补难求”;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与企业结算转为县级财政直接兑付农户,彻底消除资金支付环节的权力寻租风险;补贴申领从经销商代办转为农民直接申办,通过手机APP申请补贴,“最多跑一次”成为现实。

  如今,随着农业机械化作业的大力推广使用,在广袤的田间地头,无论是耕种还是田间管理,还是在收获过程中,到处都有农业机械的身影。

  同时,将更多更好的新型农机具纳入补贴范围,鼓励通过抵押贷款、融资租赁、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农民群众筹措购机资金。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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