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松江市民及游客一封信

最后编辑时间:2024-03-24 08:41:31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春季气温回升较快,森林高火险天气偏多,历来是森林防火重点期。尤其是每年清明期间,传统习俗上坟烧纸、燃香烛祭扫及农事生产、生活用火交织,形成火灾隐患。为此,上海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松江管理委员会3月21日发布春季森林防火告知书,提醒市民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履行防火责任,防患于未“燃”。告知书全文如下:

  松江区“九峰十二山”是上海地区唯一的陆地自然山林资源,为国家级森林公园。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尤为重要,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松江区人民政府要求各市民朋友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林区不用火。

  防火重点期内,特别在清明期间,不得在林区内烧纸钱、纸扎等易燃品,严禁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内实施乱埋乱葬等违法行为,森林公园内禁止吸烟、禁止烧烤,不得携带火种入园。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发现林区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请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森林防火部门报告,或联系属地公安部门:57796110(佘山度假区派出所),57767110(小昆山派出所);如遇火警火灾,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严防森林火灾,保护好山林资源,为维护美丽森林尽自己一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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