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出台融资担保代偿补偿、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支持条件、补偿标准明确

最后编辑时间:2023-12-13 13:16:49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12月12日,安阳市财政局发布《安阳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贷款代偿补偿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安阳市财政局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代偿补偿、降费奖补“资金池”,委托市属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市财政局应与“资金池”委托管理机构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四)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具备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和不良资产处置能力,对担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理机制。

  (二)担保业务单户融资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支农支小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不低于50%;

  (三)担保业务收取的担保费率不得超过2%,鼓励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实行低收费,逐步达到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8%以下的政策目标;

  (一)对纳入国家融担体系的担保业务,按照国家融担体系风险分担机制,对担保机构自身应承担比例的10%予以补偿;

  小微企业、“三农”领域年化担保费率=小微企业、“三农”领域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收入/小微企业、“三农”领域融资担保业务年化担保额x100%。

  小微企业、“三农”领域年化担保额=小微企业、“三农”领域融资担保业务实际担保额x实际担保天数/365天。

  担保机构获得代偿补偿资金后,要与合作银行积极开展追偿工作。对于追偿所得,应当在扣除追偿费用后,及时按比例返还“资金池”。

  上年度实际降费额=(年化担保费率2%-上年度实际收取的年化担保费率)x上年度新增符合奖补条件的担保贷款总额

  (二)年化担保费率在1%-0.8%(含0.8%及以下)之间的,按照上年度实际降费额的60%计算奖补,奖补资金数额分段计算计算公式为:

  奖补资金数额=(年化担保费率2%-年化担保费率1%)x上年度新增符合奖补条件的担保贷款总额x30%+(年化担保费率1%-上年度实际收取的年化担保费率)x上年度新增符合奖补条件的担保贷款总额60%

(责任编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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